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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阳秀 [发表时间]:2021-01-0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安徽省“三全育人”试点省建设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108号)精神,现就2020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学院2019-2020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标准

1.优秀专职辅导员要符合“六个要”标准要求,即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

2.能够认真履行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各项学生工作无投诉现象。

3.在年度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评选工作:

(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3)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4)不能正常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

4.获得过学院以上“优秀辅导员”、“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的优先推荐。

5.同等条件下,最终依据学院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分数推荐高分者(以所带班级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得分平均分计算)。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在学院2019-2020学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本着自愿的原则,填报《bet5365中文亚洲版2020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申报表》(见附件)。

2.系推荐。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系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参加学院评选。

3.学院研究。经系推荐,根据专职辅导员综合表现,经学院研究最终确定推选名单。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于1月8日下午17点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报至学生处胡阳秀处,电子版(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1780765202@qq.com。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0年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申请表

附件2《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安徽省“三全育人”试点省建设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108号)

                                                                学生处

                             2021年1月6日